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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扎希貪污案審理中 律師:仍有資格任相

(八打靈再也9日訊)盡管巫統北根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納吉和峇眼拿督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的貪污案尚在法庭審理中,但執業律師說,兩者仍有資格被委任成為首相。
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報道,律師斯里穆魯甘說,此事取決於該名人士是否願意接受該職位,以及是否獲得至少111名國會議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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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雖然納吉因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在去年被高庭定罪,但他目前仍是國會議員;納吉因濫權、失信及洗錢罪,被判處12年監禁及2億1000萬令吉。
他指出,聯邦法院第48(1)(e)條款闡明,若國會議員被判處2年以上監禁或超過2000令吉以上的罰款,那有關議員將會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聯邦憲法第48(4)(b)條款闡明,納吉可繼續擔任國會議員,直到在聯邦法院上訴結束為止。”
上訴庭是於今年4月聆聽控辯雙方律師的口頭陳詞後,保留判決和擇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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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律師莫哈末拉菲克質疑納吉是否能擔任該職務,因他已被定罪及被保釋。
他說,阿末扎希符合任相資格,因他仍是被告,其涉及的案件尚未審結。
“在法律上,他被定罪前,仍是無辜的。”
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對47項控狀,分別是12項失信、8項貪污及27項洗黑錢控狀,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上千萬令吉。
此案控方於3月完成舉證階段後,高庭擇定於8月24日聆聽控辯雙方的口頭陳詞。
盡管巫統拉末區州議員拿督邦莫達涉及的貪污案件審訊仍在進行,但他在去年的沙巴州選舉後,受委為沙巴副首長。
昨日,律師巴斯丹說,國盟政府的國會議員若在下議院贏得多數國會議員的支持,有關人士可取代丹斯里慕尤丁受委成為首相。
他說,同樣的,若反對黨人選獲得多數支持,有關人士也可以受委成為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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