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反駁國陣勝選可獲釋 “我會通過司法爭取自由”

(吉隆坡15日訊)正在監獄服刑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表示,對於本身的名字遭到毫無根據的政治宣傳使用,他對此感到失望。

針對有指控稱國陣贏大選會釋放納吉,納吉今日透過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師樓發文告時這麼指出,同時強烈否認這些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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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納吉自2018年面對審訊以來,就一直希望通過法庭的司法程序獲釋,因為他不僅想要獲得自由,也要證明他的廉潔。

“我們的客戶(納吉)相信他出獄的最佳機會是通過在1995年聯邦法院條例第137條例下,提出的檢討裁決申請。”

在今年8月23日,聯邦法院五司一致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裁定維持高庭的原判,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被判處坐牢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納吉隨後提出申請檢討聯邦法院的裁決。

文告指出,納吉被剝奪了獲得公正審訊的憲法權利,因為他的律師沒有獲得機會,為上訴做充分的準備,以致沒有陳詞,基本上使到納吉在法庭上沒有有效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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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討裁決的申請對納吉有利,他應在公平公正的程序下尋求案件重審,以證明他的清白,他將可以自由辯護,包括申請納入新的資訊。”

文告指出,因此,納吉促請政治對手勿再進行毫無根據的政治宣傳,而是讓他順其自然通過法律程序尋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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