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依爾旺失信66億案 7日高庭審 密件將曝光

(吉隆坡30日訊)高庭將於下月7日,聆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被控6項政府資金失信案移至高庭審理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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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依茲哈努丁副檢察司在副主簿官諾麗雅娜於內庭對上述申請進行案件管理後,對記者這麼說;納吉的代表律師是拉末,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是拿督古馬拉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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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茲哈努丁說,司法專員拿督羅扎納將於下月7日下午3時30分聆審上述申請。

 

他說,納吉申請將上述案件移至高庭審理,依爾旺的代表律師基於案件將一起審理而沒有反對這項申請,同時控方也沒有反對。

 

古馬拉德蘭說,他們並沒有反對納吉的申請,由於案件將一起審理,依爾旺無需入稟同樣申請。

 

另外,數份受到《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保護的文件,將因為該案件的審訊被解密。

 

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在案件於昨日過堂時,要求辯方在案件於12月7日重新過堂前,將所有文件交給辯方。

 

不過,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副檢察司表示無法滿足辯方的要求,因為部分文件受到官方機密法令的保護,進行解密程序需要時間。

 

他說,控方目前已交給辯方與案件有關的224份文件,佔所有文件的70%至80%。

 

65歲的納吉和61歲的依爾旺於10月25日被控失信66億3606萬5000令吉政府資金,他們皆不認罪。

 

根據首項控狀,納吉和依爾旺被控於2016年12月21日在布城財政部,雖然分別身為財政部長和財政部秘書長,受托管理一筆12億令吉政府資金,但涉嫌失信。

 

第2項控狀指納吉和依爾旺被控於上述時間和地點,失信受托管的6億5500萬令吉。

 

第3項控狀指他們被控於2017年8月3日在布城財政部,刑事失信2億2000萬令吉,這筆款項是用於吉隆坡國際機場公司的管理撥款。

 

第4項控狀指他們被控於2017年8月10日在布城財政部,失信13億令吉,這筆款項是政府津貼和現金援助款項。

 

第5項控狀指他們被控於2017年10月23日在布城財政部,失信19億5000萬人民幣(約12億6106萬5000令吉)政府資金。

 

第6項控狀指他們被控於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財政部,失信20億令吉政府資金。

 

他們因而抵觸刑事法典409(失信)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和鞭笞,以及可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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