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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桶山橫樑倒塌意外 承包商認罪罰款2.2萬

(檳城8日訊)2018年10月11日,銜接米桶山路及敦沙頓路的高架天橋在興建中發生橫梁倒塌意外,被提控的承包商Yuta Maju有限公司今日由其公司董事奧斯米拉在庭上認罪,被地庭法官宣判罰款2萬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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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面對兩項控狀,首控狀指該公司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程序,導致2018年10月11日晚上約8時30分發生橫梁坍塌事件,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15(1)條文;第二控狀則是該公司沒有聘請安全與衛生主管駐守工地,抵觸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29(2)條文。

該公司董事奧斯米拉(圖)認罪後,辯護律師以意外事故沒造成人命傷亡為由,希望法庭輕判。法官馬茲迪判決首個控狀罰款2萬令吉,無法繳付需以2個月監禁替代;第二項控狀罰款2000令吉,無法繳付罰款則以2週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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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年10月19日發生的土崩事故,Yuta Maju有限公司及賴新健(譯音)也被控身為雇主及項目經理,在10月19日下午約1時50分,未能由一名合格的工程師提供臨時斜坡的土地回填工程計算,導致土崩事件發生,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15(1)條文。地庭法官馬茲迪將此案定於2月19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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