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8日訊)2018年10月11日,銜接米桶山路及敦沙頓路的高架天橋在興建中發生橫梁倒塌意外,被提控的承包商Yuta Maju有限公司今日由其公司董事奧斯米拉在庭上認罪,被地庭法官宣判罰款2萬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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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面對兩項控狀,首控狀指該公司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程序,導致2018年10月11日晚上約8時30分發生橫梁坍塌事件,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15(1)條文;第二控狀則是該公司沒有聘請安全與衛生主管駐守工地,抵觸1994年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令第29(2)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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