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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依布拉欣起訴誹謗案 拉菲茲28日前需呈抗辯聲明

(吉隆坡21日訊)伊斯蘭黨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起訴公正黨署理主席兼經濟部長拉菲茲誹謗一案,高庭諭令拉菲茲必需在12月28日之前,入稟抗辯聲明。

拉菲茲此前揭露,端依布拉欣在看守政府期間通過直接談判頒發價值20億令吉的項目給巫統朋黨,所涉及項目是雪州冷岳河第二階段防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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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前環境及水務部長的端依布拉欣是於11月10日,向拉菲茲發出律師信,並在信中提出2個要求,即拉菲茲以書面承諾停止對他發表任何指控,以及在7天內道歉。

根據今日自由大馬報導,拉菲茲的代表律師聶扎力指出,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高庭諭令拉菲茲在12月28日之前,入稟抗辯聲明。

明年1月案件管理

聶扎力說,若有需要,端依布拉欣則必須在明年1月11日之前回覆拉菲茲的抗辯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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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高庭擇定明年1月25日再次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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