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章瑛:探討可行性 立法規定孩子養老

(大山腳1日訊)檳州婦女及家庭發展、性別包容及非依斯蘭宗教事務委員會主席章瑛透露,政府將探討立法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孩子一定要奉養父母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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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法律規定養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但卻沒有規定孩子必須供養父母。

“我們看到,一對父母能養育10多名孩子,可是10多名孩子卻養不了一對父母,多麼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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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有些孩子可能沒有經濟能力,但也存在有能力的孩子不奉養父母的事實,所以未來擬定贍養父母法令是有必要的。

章瑛昨日出席由該會與檳州國州議員夫人協會聯合主催,威省五大鄉會及威中多個華團聯辦的第4屆感恩雙親家庭日嘉年華會,如是致詞。

針對吉蘭丹一名41歲穆斯林男子娶11歲女童事件,章瑛表示希盟政府的立場是小孩不宜婚嫁,因此政府或立法規定18歲以下人士不宜結婚。

工委會主席兼威省福建會館主席拿督王國山及檳州首長夫人陳蓮枝也致詞。

大會特別邀請陳蓮枝及章瑛聯合主持鳴鑼儀式,陪同者為王國山、國州議員夫人協會代表拿汀甄安妮、候任馬章武莫區州議員李凱倫、候任武拉必區州議員王麗麗、候任雙溪檳榔區州議員林秀琴。

此外,拿督彭永添合家、理大中華文化藝術坊、北野鼓也帶來精彩的表演,現場也有贈送康乃馨、禮品、幸運抽獎、奉茶、沐足、拍攝家庭照、品嘗慈濟淨斯有機食物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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