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竄改越州通行證期限 公務員被罰款1800元

(亞羅士打28日訊)41歲公務員涉嫌竄改返回布城的越州通行證期限,今早在亞羅士打推事庭面控時認罪,被判罰款18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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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諾希山依斯邁原本需於本月17日返回布城,但他卻將越州通行證的期限改為26日,以便能繼續逗留在本同家鄉度過開齋節,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77條文(製造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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