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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雇用非法外劳 2公司1餐馆罚款逾4万

(瓜拉登嘉楼9日讯)两名公司代表及一名餐馆业者因窝藏并雇用无合法证件的外籍人士(PATI),共被罚款4万5000令吉。

瓜登地庭法官纳兹里查在三人分别被宣读控状后认罪,随即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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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一项控状,涉案公司Nurul Iman Solution于去年11月11日约上午11时45分,在日底的甘榜巴当兰达一所特殊教育国小的20间新课室建设工地及相关设施地点犯下该罪行。

根据控状,该公司允许三名非法移民进入并居住在其管辖的场所,被罚款1万5000令吉。

第二项控状则涉及Permintex Warijitu Resources公司,该公司于同一时间及地点犯下类似罪行。

根据控状,该公司允许四名非法移民进入并居住在该场所内。因此被罚款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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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均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5号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第55E(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每发现一名非法移民,可被判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3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方面,被告莫哈末沙鲁(33岁)于今年2月25日晚上约11时,在瓜拉尼鲁斯的甘榜士布浪达吉一家泰式餐馆,雇用一名没有合法证件的外籍人士。

因此,被告已抵触同一法令第55B(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每雇用一名非法外劳,可被判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随后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服刑两个月。

本案由移民局检控单位负责提控,三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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