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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擊網賭中心起獲250萬 揭發賣淫活動16男女落網

(吉隆坡18日訊)警方突擊原以為是網賭呼叫中心的公寓單位,詎料卻意外揭發在本地設基地向中國同胞宣傳賣淫活動的中國賣淫集團。

在這項由武吉阿曼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警員於昨天下午2時展開的突擊行動中,警方逮捕14名中國男女和2本地男女助查,同時也起獲250萬令吉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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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察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胡茲爾透露,警方是在接獲情報後,向蕉賴敦胡先翁鎮一座高級公寓的單位展開突擊行動時,卻搗破一個在我國設基地給身在中國的同胞宣傳賣淫服務的中國賣淫集團。

他說,警方在突擊有關公寓單位時,當場逮捕一名正好送一名女子到突擊單位的本地華裔男子。在該名本地男子的引領下,警方之後到蕉賴大同花園(Taman Taynton View)迪沙武吉加拉3路的一間雙層排屋展開搜查。

“根據調查,發現這批嫌犯剛活躍2個月,除了通過網絡向身在中國的同胞宣傳賣淫服務,相信也涉及網絡詐騙活動,而受害者都是中國人。

胡茲爾說,警方在兩場突擊行動中共逮捕11名中國男子、3名中國女子、1名本地男子和1名本地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21歲至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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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層排屋單位內展開的搜查行動中,警方從數間房間內的行李箱內起獲一筆約250萬令吉的現款,因此不排除嫌犯涉嫌洗黑錢活動。”

他透露,警方也在雙層排屋單位內搜出少量毒品。

此外,警方也起獲5部手提電腦、24部手機、1台Ipad、工作行程表及記錄冊、路由器以及數據機等物品。

胡茲爾說,落網本地華裔男子是一名協調員,負責為被捕的中國男女物色合適的地方。

“由於警方在嫌犯住家中的電腦查出非法投資活動的資料,因此不排除他也涉及相關活動。”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賣淫)條文、《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953年住家公開賭博法令》第4(1)(a)、4(1)(g)及4(1)(h)條文,以及《1969年移民法令》第6(1)條文調查此案。

至於落網嫌犯是否與早前涉嫌“藝人代澳門騙局集團洗黑錢”案被捕獲釋後,從反貪污委員會總部翻牆落跑的華裔男商人吳良庸(譯音)(Goh Leong Yeong)有關聯,胡茲爾則不願透露進一步詳情。

他只表示,警方預料會於來臨的周二或周三召開記者會發布有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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