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積欠5717萬稅 東姑安南求庭外和解

(吉隆坡2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自2012至2017年累积约5717万令吉未缴所得税案,他将尝试与内陆税收局达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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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收局代表律師哈茲麗娜今日在高庭,把上述事項告知法官拿督阿芝瑪。

“這是答辯人(東姑安南)提出的和解獻議。因此,法官大人,我們需要研究……雙方努力解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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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此案涉及複雜的課題,從而導致雙方被判需耗一些時間(解決案件)。”

數額達致共識

高庭原訂於今日聆審內陸稅收局要求法庭對東姑安南作出簡易判決的申請,以及東姑安南提出暫緩訴訟的申請。

簡易判決是指,法庭在未傳召證人出庭的情況下,只憑陳詞裁決。

另外,東姑安南的辯護律師拿督羅斯里申請展延審訊,理由是他們正著手庭外和解。

他說,雙方已對數額達致共識,但未決定和解方式。

盡管如此,哈茲麗娜對法庭說,內陸稅收局尚未決定數額,尤其是罰款總額。

法官擇定於9月23日審理內陸稅收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以及東姑安南提出的暫緩審訊申請。

“我給予兩星期時間……若沒解決,我必須繼續審理此案,此案已相當久。”

馬來西亞政府於去年7月24日通過內陸稅收局入稟訴訟,向作為答辯人的東姑安南追討他由2012年至2017年所拖欠、已列明在志期2019年3月15日的報稅通知書的稅款。

內陸稅收局指出,由於東姑安南沒有按照《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條文,在通知書發出的30天內繳付欠稅,因此所需繳付的款額增加10%。

訴方說,答辯人仍未於60天內繳還已增加10%的稅款,致使他的欠稅再增5%。

內陸稅收局指出,截至目前,答辯人仍未支付已增加至合共5716萬7069令吉35仙的稅款。

東姑安南所拖欠的稅款分別是6萬4444令吉38仙(2012年)、661萬4861令吉59仙(2013年)、888萬7576令吉69仙(2014年)、919萬8523令吉67仙(2015年)、 552萬零818令吉5仙(2016年)及2688萬零844令吉97仙(2017年)。

訴方向答辯人追討5716萬7069令吉35仙稅款,並要求取得由判決日算起至正式執行判決的日期每年5%的利息、堂費,以及其他法庭視為合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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