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4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陛下指出,穆斯林裁決理事會(Fatwa)議決,在柔佛非穆斯林不應、不准,也禁止使用“阿拉” (Kalimah Allah)字眼,而這已於2009年6月4日列入憲報。
依布拉欣陛下今日在臉書貼文表示,柔佛也有管制非穆宗教發展條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伊斯蘭信條,除非在法律和情況允許之下,例如在柔佛州歌歌詞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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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已列入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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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4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陛下指出,穆斯林裁決理事會(Fatwa)議決,在柔佛非穆斯林不應、不准,也禁止使用“阿拉” (Kalimah Allah)字眼,而這已於2009年6月4日列入憲報。
依布拉欣陛下今日在臉書貼文表示,柔佛也有管制非穆宗教發展條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伊斯蘭信條,除非在法律和情況允許之下,例如在柔佛州歌歌詞內。
2009年已列入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