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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過於渴望有女兒” 拐童男判囚2年罰款

(大港25日訊)“過於渴望有女兒”惹禍,一名上週五在瓜雪而欖住宅區涉嫌拐帶兩名8歲和6名馬來女童的32歲巫裔炸香蕉小販,今早被控上雪州大港推事庭面對兩項罪名都承認有罪,被判坐牢12個月和24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刑期同時進行。

這意味被告莫哈末沙利查因犯下拐帶罪,而付出失去2年自由的代價。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另需坐牢2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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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被告深感後悔

據《新海峽時報》報導,承審推事茜蒂哈嘉基於被告對本身犯下的罪行深感後悔,但在考量到法庭同時必須作出威懾性的判決和考慮公眾利益,給被告和公眾一個教訓避免再犯,而做出上述裁決。

她強調,被告犯下猖獗的綁架罪,屬於嚴重罪行。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高7年監禁及罰款刑罰。

兩項罪名都指控被告是在鄰里花園拐帶女童,奪取了她們的合法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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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法援律師協助抗辯的被告今早在推事庭,面對牴觸刑事法典第363項條文的兩項拐帶罪名提控。

被告低頭躲鏡頭

身穿紫色扣留服和雙手上銬的沙利查,今早由警員押送乘坐囚車,於上午8時20分抵達推事庭,並在面對攝影鏡頭時,全程低頭試圖閃避。

他被控於7月19日傍晚6時30分,開著一輛黑色第二國產Bezza轎車,來到瓜雪而欖金魚花園,邀請兩名正在屋外玩耍的女童陪他去寄信,並會付給50令吉作為酬金。

兩名女童繼而上車,先是被他載到一家雜貨店,過後在而欖一帶游車河及跟他回家,最後到晚上7時45分,才被他送返女童住家附近的金龍魚花園,安然無恙返家。

一名男子於當晚7時06分報警,指其女兒和玩伴失蹤,被一名駕駛上述轎車的男子拐帶載走。社媒也瘋傳兩名女童被人拐走的消息。

瓜雪警方根據情報,在事發兩天后的7月21日凌晨2時40分,在而欖的巴旺加里爾路嫌犯住家,逮捕涉案男子歸案。

來自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慕其裡為其抗辯時指出,育有兩名兒子的被告,是因過於渴望有女兒,才犯下拐帶兩名女童的罪行。

他表示,被告對本身行為過失充滿悔意,且在載走兩名女童後,安全無恙把她們送回家,希望法官能將這些因素納入考量從輕發落,判處刑期從被告被捕日起計算,兩項罪名刑罰也能同時執行。

他說,被告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妻子是名家庭主婦。被告為初犯,在被警方延扣5天期間,都充分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無論如何,本案主控官努魯索菲要求法官能重判被告,理由是被告涉及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被告綁架了兩名女童,最近這類案件有所增加,顯然對社會構成威脅,並要求刑期分開執行。

瓜雪代警區主任莫哈末安比亞副警監昨日發文告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69條文(拐帶兒童)及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開檔進行調查,在提呈調查報告予雪州副檢察司後,獲指示於今日提控嫌犯上庭。

他促請家長看管好孩子,尤其當孩子身處住家範圍外時,以策安全。警方並感謝公眾即時提供寶貴情報,使得警方能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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