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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收密友禮物不違法 前獅城交長獲准所有控狀同時審理

(新加坡9日訊)稱收“密友”禮物不違法,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申請合並審理所有控狀,獲高庭批准。

新媒昨天報道,易華仁(61歲)涉嫌貪污案未正式開審,但他先入稟高庭提出刑事動議,尋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時審理涉及兩名商人王明星和林國城的所有35項控狀,而不是分成兩個審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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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針對是否分開或一起審理兩套控狀,在庭上展開一番爭論。

辯方指本案兩套控狀有相同性質,易華仁是在友情的基礎上收下“非常親密的朋友”的禮物,他沒理由懷疑兩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圖。辯方也稱控方試圖延遲進行涉及當地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控狀的審訊,卻沒有提出這麽做的充分理由。

不過,控方指涉及王明星與林國城的兩套控狀性質不同,一個與新加坡F1有關,另一個則涉及林增建築與陸路交通管理局之間的合約關系,而且兩套控狀所涉及的禮物並不一樣。

高庭法官昨天下午5時做出裁決,批準辯方的申請,指兩套控狀在法律和案情上都有相似之處,抗辯理由實質上也相同,應一起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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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控狀都是在易華仁擔任新加坡部長時發生的,法官指雖然涉及的物品、贈予人的身份以及證人有所不同,但這不意味兩者案情不相同。

法官補充,易華仁提出了合理的顧慮,無論這兩個審訊前後或是同時進行,都必然會造成時間成本和壓力。

易華仁早前被控27項控狀,包括兩項貪污罪、24項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這些控狀指他以不同形式向本地酒店與房地產大亨王明星索取總值38萬4340元的賄賂及好處。

事後,他被指在主管交通部期間,向建築商林國城索取總值約1萬8957元的禮物,又被加控8項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的罪狀。

律師:分開審理影響生活

律師指分開審理兩套控狀,易華仁的公眾形象會受損,難以繼續生活。

辯方高級律師文達星指出,案件引起國內外的關注,而媒體集中報道涉及王明星的控狀,因此可以在第一時間澄清和反駁指控,對易華仁更為公平。

文達星也指出,若延遲審理,王明星可能因健康或是年齡相關問題而無法供證,進而影響易華仁。

最後,文達星也指出,若兩套控狀分開審理,涉及林國城的審訊結束後,若上訴庭決定展至涉及王明星的審訊結束後再處理上訴案件,易華仁還須長期處於焦慮和壓力。

這也會影響公眾對他的看法,也嚴重破壞他繼續生活和尋找工作的機會。

庭內幾乎滿座

庭內幾乎滿座,易華仁離開時,對媒體微笑說“辛苦了”。

昨日許多公眾前往聆訊,庭外有庭警在場維持秩序,公眾進入前必須排隊領取號碼牌,再依次進場,庭內幾乎滿座。

昨午5時許法官批準刑事動議,易華仁事後同律師團離開高庭時,微笑跟媒體打招呼說:“謝謝你們來,辛苦了!”

針對申請結果,易華仁不願置評,快步離去。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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