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稱擁有《梅艷芳》商標 梅啟明告電影侵權索償

(香港3日讯)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日前正在戏院热播,但制作该电影的安乐影片日前却遭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入禀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

梅启明于入禀状指早于2004年已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的注册商标,并指该电影公司制作的电影及相关产品在未在他同意下使用了其注册商标,故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乐影片及相关人士继侵犯其商标,并强制安乐影片向梅启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物品及赔偿损失,但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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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就梅启明的提告作出回应︰“从筹备至开拍到现在,我们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的制作。这事件已交由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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