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高級警官向13名參與鬥雞賭博的嫌犯,索取6500令吉的賄金,以協助“解決”案件,但他在收取賄金時被捕。
據了解,該37歲的警官昨日4時許在北海的峇眼賴植物隔離中心,收取賄金時被反貪會執法員人贓並獲,但執法員從其身上僅起獲現金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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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該警官是在處理鬥雞賭博案的保釋程序期間,向其中一名嫌犯索取賄金,即每名嫌犯500令吉,共6500令吉的賄金,作為撤銷案件的“回報”。
反貪會檳州主任莫哈末夫阿證實此案時說,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17(a)條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