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主義婆婆論惹官非 誹謗查哈拉林冠英賠50萬

(檳城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指檳州反對黨領袖拿督查哈拉是“種族主義婆婆”而遭後者起訴誹謗一案,高庭週五宣判查哈拉勝訴,林冠英必須付予查哈拉50萬令吉名譽損失賠償,附加5%利息,以及負責4萬令吉堂費。

同時,法庭發出庭令禁止林冠英繼續對查哈拉發表有關言論,並諭令林冠英收回該言論。至於林冠英對查哈拉提出的反起訴,則被高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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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起訴被駁回

當天查哈拉及林冠英皆無現身法庭,也沒支持者出席聆聽判決,僅由雙方代表律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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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汀宣判時提到查哈拉勝訴的4項要點:第一,起訴人成功證明答辯人的這一番言論,有在報章、網絡媒體上刊登;第二,答辯人是首長,他發表的言論會引起公眾人士閱讀的興趣,從而影響起訴人的形象。

第三,起訴人證明了答辯人確實有講過這一番言論,因為全部媒體都刊登有關新聞報導。第四是答辯人身為首長,他所講的言論會令公眾人士相信。

他說,答辯人指無惡意發表這言論,雖然答辯人只是對媒體發表,但有關新聞刊登出來,就對起訴人構成傷害。

他說,起訴人在2013年12月9日召開的檳州立法議會會議上的提問,是指地方政府執法當局,並非答辯人,同時起訴人提出問題時,並沒有以種族立場為出發點,因而駁回林冠英的反起訴。

林冠英代表律師拿督慕勒利在庭外受詢時指,林冠英已指示他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查哈拉代表律師是拿督嘉哈柏迪。

查哈拉:還我尊嚴

檳州反對黨領袖拿督查哈拉說,高庭判決還她尊嚴。查哈拉週五雖沒出庭聆聽判決,但在接獲勝訴消息後,身在布城的她第一時間針對此召開記者會。

她指出,這場官司勝訴,終還回她作為一名祖母、巫統黨員及檳州反對黨領袖的尊嚴。“林冠英針對我作出的有關言論,猶如對我人格的貶低。”

“高庭這項判決,代表正義獲得伸張,也證明我不是一名種族主義者。”

林冠英:我要上訴

針對查哈拉起訴林冠英誹謗勝訴一事,林冠英說,他在代表律師勸告下,將會針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我的律師強烈建議我提出上訴,所以我會聽取律師的建議。”

林冠英是於週五在柔府為食品永續生產園計劃主持開幕禮後,在記者會上受詢時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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