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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局:電子發票明年601開跑 首批涉營收逾億納稅者

(吉隆坡22日訊)內陸稅收局首席執行員拿督莫哈末尼宗披露,電子發票(e-Invois)系統首階段將於2024年6月1日開跑,首批涉及約4000個年營收超過1億令吉的企業或納稅者,預計2027年將強制推行至全國所有商家。

他今日在“實施電子發票(e-Invois)系統匯報會”上指出,當局會在明年即2024年3月啟動試跑計劃,讓那些有意參與或已做好準備的企業先進行初期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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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年會著重在基礎設備的架構及向特定的公司推行試跑計劃(Pilot Project),我們現在已開始召見和邀請那些擁有條件且做好準備的企業,以便展開早期測試;那些有意想要自願參與試跑的公司,我們也會與之接洽,至於最終會參與的有多少企業,目前暫沒確切數字。”

他表示,明年6月1日開始,年收入達1億令吉以上的商家將強制實施電子發票系統,涉及的企業或納稅者大約有4000個;接著2025年將實施第二階段,即年收入5000萬令吉的商家也需強制實施;2026年則進一步擴展至年收入2500萬令吉的商家;2027年所有的商家都需強制使用電子發票系統。

莫哈末尼宗聲稱,至於年收入未達標商家,也可在2024年至2026年期間以自願形式參與這項計劃。

他指出,當局將按照規劃好的時間線在我國逐步推行電子發票系統,以便能與國際接軌,而這項計劃將先從商業對商業的階段開始實施,唯有在計劃完全穩定及強化後,才會邁入商家對消費者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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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2年來走訪其他推行電子發票系統的國家,參考他們的做法,發現電子發票無論是對商家、政府及消費者都有很大好處。更重要的是,這能夠更有效對付及檢測到逃稅和漏稅問題。”

莫哈末尼宗解釋,稅收局將採用連接時序分類(CTC)糢式,即所有電子發票都需由稅收局進行驗證,商家可選擇使用自己的系統或當局的服務供應商,但前提是需要先向稅收局進行註冊。

他坦言,這當然會涉及一些成本,不可能是完全零成本,但當局會盡力把成本最小化。

他說,電子發票系統能讓稅收局在稽查的工作上更具效率、快捷且容易,對於追查未申報的賬目也能更簡單,一旦有逃稅的情況立即就能偵查到;至於納稅人則不必再儲存發票和收據長達7年之久,日後也不需再出示實體收據來做證明。

“我們到巴西走訪時,也了解到當地消費者是使用一個應用程序收發電子收據,而當中還有一個比價功能,即消費者可查看到5公里範圍內售賣同類商品的價格,這能幫助消費者節省生活成本。”

詢及電子化對於用戶數據安全的疑慮,他則解釋,納稅人的數據資料向來都是稅收局的優先考量,至今為止,當局都不曾面臨有關稅務數據方面的重大安全疏漏,未來在推行電子發票系統後,當局也會持續以最高規格監控所有隱私數據,保安方面的措施絕不遜於現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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