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稅收局追稅成功 納吉兒須支付3760萬

(吉隆坡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兒子拿督納茲夫丁必須向內陸稅收局支付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

高庭拿督阿末再迪於今日批準內陸稅收局針對納茲夫丁欠稅所提出簡易判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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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判決即是法庭在無需傳召證人供證的情況下直接判決。

阿末再迪在裁決時說,原告內陸稅收局已證明其申索是明確且清晰,反觀答辯人(納茲夫丁)則未能在其辯護聲明展示法律依據。

馬來西亞政府通過內陸稅收局於去年7月24日入稟高庭起訴納茲夫丁;政府指納茲夫丁仍拖欠2011年至2017年估稅年的所得稅,內陸稅收局已於去年3月18日向他發出志期3月15日的通知書。

政府指出,由於納茲夫丁沒有按照《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條文,在通知書發出的30天內繳付欠稅,因此所需繳付的所得稅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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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說,如果辯方仍無法繳付欠稅與額外10%欠稅,在103條文下,他的欠稅將再增加5%,因此納茲夫丁目前尚未繳付的欠稅,以及因拖欠而所需繳付的額外稅務,共達3764萬4810令吉73仙。

除了3764萬4810令吉73仙,政府也要求辯方繳付這筆欠稅的5%年利息、堂費以及和法庭認為適合的其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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