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掃蕩威中4區 捕23非法外勞

(北海、布城1日訊)外勞執法卡(E卡)的申請期限在午夜結束後,移民局果然說到做到,在全國各地展開雷厲風行的逮捕非法外勞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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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馬,除了吉打在今日展開取締非法外勞行動,檳州移民局也配合全國,出動大批執法人員取締非法外勞。當局突擊威中4個地點,受檢舉的92名外勞當中,有23人因無法出示合法証件,當場被逮捕。

檳州移民局主任哈斯布拉在記者會說,這項名為(Ops Ikrar)的取締行動,今日在全國各州同步展開。檳州有23名外勞被捕,16名是男子,另7人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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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當中,有2名來自孟加拉、印尼10人、緬旬6人和5人是尼泊爾,他們因沒有合法証件,觸犯1959/63移民局法令6(3)條文(沒合法准證),而被帶返詩布朗再也總部接受調查。

他說,截至昨日為止,向該局申請E卡的外勞有8023人,不過該局相信仍有大部分的雇主未替聘雇的非法外勞作出申請,因此當局會持續展開執法。

 

副揆:沒限制外勞工作

僱主須負責到底

 

副首相拿督斯裡阿末扎希強調,政府已經給予足夠的期限,政府將在1959/63年移民法令下,對付沒有提出申請的僱主和非法外勞。

他今天在副首相官邸舉行開齋節茶會時對記者說:“政府沒有限制他們(外勞)在我國合法工作,但是,僱主和員工必須負責。”

“移民局已經發出數次警告。我們也給予足夠時間,如果僱主或僱主協會要求延長期限,我認為這做不到。他們將面對嚴厲懲罰。”

外勞執法卡從2月15日開放申請至昨天晚上10時,只有23%或16萬1056名非法外勞登記,提出申請的僱主有2萬8375名,當局發出14萬5571張外勞執法卡,遠低於60萬名非法外勞的目標。

在上述法令下,僱用、窩藏、串謀和讓非法外勞居住的僱主,將受到對付。其中,僱主每僱用1名外勞,可遭罰款1萬令吉至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移民局的數據,已登記外勞執法卡當中以孟加拉外勞居多,其次是印尼、緬甸及尼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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