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控洗黑钱93万 否认5罪状 9月12过堂

(沙亚南22日讯)柔佛州移民局一名首席助理主任今日在沙亚南地庭被控从2022至2024年期间,涉及总额高达93万3295令吉的洗黑钱勾当,惟他对涉及5项的控状否认有罪。
现年41岁的被告纳斯苏菲安,不认罪后,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诺丁裁定,被告可在5项罪状下交保10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附加条件需上交护照给法庭保管、定期向邻近反贪会报到,并不可骚扰控方证人。择定案件于9月12日过堂审理。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29日之间,通过29次线上转账,把一名男子银行账户中的22万4840令吉,转入其母亲名下的银行账户。
他也被控从2022年10月19日至2024年8月8日之间,透过29次线上汇款,接收29万7600令吉非法资金至其个人账户。
另外,他被控从2023年4月16日至11月2日之间,将个人账户中的11万3375令吉转入他人账户共32次;并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通过55次线上汇款,把一家其名下公司银行账户中的20万9080令吉,汇入本身的户头。
最后一项控状,指他在2023年11月5日至2024年9月23日之间,通过17次转账记录,从母亲账户转出8万8400令吉至他的个人账户。
上述所有交易,都通过雪州哥打白沙罗与加影的两家银行分行进行。
被告在首项控状中,遭控方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项条文面对罪状;其余控状则援引该法令第4(1)(b)项条文。
若罪成可监15年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15年监禁、罚款为非法金额或价值的至少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茜蒂阿米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定下每项罪状8万令吉保释金,并附加相关条件,允许被告保释候审。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再因,以其当事人可能因官司面临停职,且育有5名仍在学子女为由,要求法庭考虑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降低至1万或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