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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3店屋搞網賭 日賺5千萬 36人落網
(吉隆坡13日訊)非法網絡賭博集團租下3間店屋底樓的半間店面後,於3個星期前開始進行網賭活動,每日收入為3000到5000令吉,最終被警方識破上門取締,共有8名外籍男看場員及28名賭客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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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逮捕這批人時,起獲56台手提電腦、3台數據機(modem)、一台路由器(router)及1212令吉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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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阿曼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主任拿督羅海米說,警方是於昨日傍晚6時10分,在蒲種英達花園突擊了3間店屋單位,逮捕8名外籍看場員,包括6名印尼女子、一名印尼男子及一名巴基斯坦男子。
“另外落網的28名男賭客,包括13名巫裔、6名印裔、3名華裔、4名印尼、一名緬甸及一名印度;所有落網者年齡介於21至65歲。”
他說,警方調查顯示,3個遭突擊的單位剛開始操作3個星期,都是坐落在同一排4層樓店屋底樓的半間店面,樓上都是住家。這個非法網賭集團是使用手提電腦來進行網賭,客戶將會被提供網站登錄密碼及賬號,然後登入指定的網站來進行各種網絡賭博活動。
羅海米透露,警方援引1953年公開場所賭博法令第4(B)(a)及第6(1)條文、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非法逗留)、第15(1)(c)(逾期逗留)以及第55(B)(聘請非法外勞)條文調查。目前所有嫌犯仍被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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