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给公司当电召车 男子合约满 车钱两空

(吉隆坡10日讯)一名31岁男子申诉,他于2019年把轿车出租给一家租车公司做为电召车用途,合约已在2024年10月份届满,该公司承诺会以2万1000令吉的价格买下。但过程中却诸多拖延,事主至今不仅分文未得,且该公司也迟迟无法归还轿车,让他感到不知所措。
事主殷嘉勇(承包商)周二在雪州社青团秘书李文彬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披露,他当初是在朋友介绍下得知该租车公司,因此抱着稳定投资的心态尝试,从借车贷开始直至拿到新车都由这家租车公司全权处理,双方的租赁合约是自2019年10月11日起,为期5年。
他说,根据合约内容,他每个月可获得1119令吉的费用,扣除600令吉车贷,意味着每月可有额外500令吉收入进袋。
“但是2020年遇上了疫情,公司以疫情没生意,轿车没使用为由,停止发放租金长达2年;疫情后,又说公司生意不好,要求把租金减少至每月600令吉,那是该公司的政策,我也只能接受。”
殷嘉勇指出,双方的合约在2024年10月份正式结束,但该公司却没主动归还轿车,反而建议他把车卖掉,因此他也同意让这家公司协助寄卖轿车事宜。
“他们今年1月份开始说帮忙卖车,需要先到PUSPAKOM验车,我就给了他们将近3个月的时间,之后他们又说公司有意要买下我的车子,开价2万1000令吉,我同意了。”
轿车定位追踪被关掉
然而,他左等右等,却始终等不到对方汇款,对方不断要求他等待,即便他要求拿回轿车也不得要领,该公司职员给出的理由是,租用了轿车的司机仍未把轿车归还给公司。
“在我和职员沟通后的隔天,我发现我轿车安装的GPS定位追踪被人关掉了,我现在完全不知道我的车在哪里。”
殷嘉勇披露,他在4月中旬突然收到一张交通罚单,显示他的轿车在怡保因超速违规;而该租车公司是在巴生河流域地区的。
他提到,在轿车未归还的这半年期间,公司理应要继续支付租金给他,但他却分文未得,而他也因轿车下落不明而没有继续缴还车贷,担心最后轿车和钱财两失。
他表示,该公司承诺会在本周支付1万令吉的首期款项给他,让他可缴清银行车贷,因此他给予对方三天的期限解决此事,否则将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我希望对方能履行承诺把轿车买走,或是把轿车归还给我。”
事主已于5月26日前往警局报案。


促同遭遇受害者现身
雪州社青团秘书李文彬指出,他有尝试联络租车公司负责人,不过至今没获得任何回复。
记者会上,他也尝试现场拨打电话给负责和事主接洽的职员,不过对方同样没接听电话。
李文彬强调,根据事主的说法,租车公司网页充斥着不同用户留下的负评,因此他促请若有其他类似遭遇的受害者可主动与他联系。
出席记者会者尚包括李文彬的助理吕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