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租民宿當毒品轉運站 男毒販可被判絞刑

(亞羅士打4日訊)租民宿充當毒品散貨的轉運站的47歲巫裔男毒販,今早在亞羅士打第二推事庭被控,罪成將面對絞刑或終身監禁。

根據控狀,被告祖奇費在今年6月25日下午4時30分於米都愛馬園內一間民宿,被發現擁有總重量100公斤200克的大麻毒品,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1)(a)條文(販毒),並可在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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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絞刑,或者終身監禁,若沒判絞刑,則被鞭不少於15下。

推事庭推事西蒂諾希達雅將案件展至10月1日過堂,等待控方提呈化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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