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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賣假貨 店主將被控

(吉隆坡17日訊)貿消部秘書長拿督哈斯諾促請店主在出租產業之前,有責任先調查租戶的背景資料,否則若被發現將產業出租給售賣仿冒品的業者,店主也會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下被提控。

根據《馬新社》報導,哈斯諾今日在泗岩沫中環廣場展開仿冒商品突檢行動後指出,店主在決定出租店舖前必須有所考量,不應該只是考慮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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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店主出租店鋪給涉嫌售賣仿冒物品的業者,他們也同樣會被採取法律行動,因為他們會被指涉嫌串謀從事非法活動。

他指出,如果該部執法組發現任何售賣仿冒商品的店鋪,也會向地方當局報告。

“若發現任何外籍人士涉嫌販售仿冒商品,我們會和移民局合作,並援引所有的法律打擊這些罪行。”

報導指出,哈斯諾在突檢行動上也見證執法單位在援引2019年商標法令處置從2018年至今年所查獲總值240萬令吉及涉及110宗售賣仿冒品的案件,其中包括衣服、手袋、香水及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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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說,今年在吉隆坡共處理了327宗案件,所查獲的仿冒商品總值63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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