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租戶欠租遭反鎖報警 屋主經紀涉非法禁錮

(檳城、八打靈再也26日訊)租戶欠租一個月,屋主竟叫地產經紀反鎖住家大門,結果租戶通過家人報警,最後搞到屋主及地產經紀因涉嫌非法禁錮他人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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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租賃糾紛於昨早在首邦市一棟高級公寓單位被揭發。

租戶致電家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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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再也警區主任阿茲林助理總監指出,一名印裔女子因拖欠屋主1100令吉租金,而於前天晚上7時30分遭屋主通過地產經紀以鎖頭反鎖鐵門。

他說,女子遭反鎖在屋內後致電向家人求助,其家人于翌日早上到警局報案,警方之後派員到有關高級公寓單位開鎖,並將華裔屋主(44歲,銷售員)及地產經紀(29歲)逮捕。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42(非法禁錮)條文展開調查工作。

不鼓勵屋主鎖大門追租金

針對租戶欠租,屋主是否有權鎖屋追租?林文明律師說,根據法律,租戶欠租金,屋主可先採取2項行動,第一先發出通知,要求租戶在限期內支付所欠的租金,不過屋子還是繼續租給他。

第二項行動,則發出通知要求對方在限期內支付所欠的租金,之後再發出另一張通知終止租約。若租戶繼續拖欠租金,屋主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並要求租戶給予雙倍的賠償。

“目前屋主已很少採取第一項行動,大多數採取第二項行動。”不過,他說,屋主發出通知終止租約後,是可上門將大門上鎖,一般不鼓勵這個做法。

他補充,屋主還可以發出通知後,終止合約,再切斷水電,這樣在無水無電的情況下,租戶將會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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