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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偷電落跑連累欠90萬 業主還不起電費恐破產

(八打靈再也26日訊)租客改裝電表導電,業主突然被國能先後追討90萬令吉電費,上門查看才驚覺租戶早已逃之夭夭,人去樓空。

33歲業主韓女士日前向馬華梳邦前進支會副主席邱愛婷律師求助,並揭露接連兩度遭國能追討龐大電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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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愛婷今午發文告指出,韓女士是於2017年購入一間位於雪隆的商店,直至2021年才開始出租店舖;在這之前,店舖一直空置。

2021年2月,韓女士突然收到國能發出的信函,指商店的電表遭改裝和盜電。她於是到店舖查看電表,卻發現租客早已不在,而店舖的電表不僅經過改裝,無法記錄用電量,甚至店內也遭破壞。

申請貸款繳付電費

“國能因此向她追討高達10萬令吉的電費。但韓女士只是一名月收入不及5000令吉的普通打工族,無奈之下只好向銀行申請貸款來繳付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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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原以為事情已落幕,誰知韓女士又在今年2月收到國能發出的律師信,指她在2017年至2021年間涉及盜電,繼而追討80萬令吉電費。

“韓女士感到非常震驚,因為在2017年到2021年之間,她不曾將店舖出租給任何人,她也感到非常無助,因為她已沒有能力再向銀行貸款來償還這筆款項。”

為此,邱愛婷呼籲所有產業擁有者,一旦出租產業,一定要將電表轉到租客名下,否則一旦出現盜電事件,國能只會向電表註冊的名字追討。

她說,由於國能無法精準確認盜電的確切日期,法律確實可以讓國能追討從發現盜電開始的日期算起過往5年的電費,這一點確實讓無辜的產業擁有者背負巨大壓力。

“韓女士如今無法償還80萬令吉,也準備向破產局申請破產,我為韓女士感到擔憂,因為她才33歲,加上是獨生女,必須負起奉養父母的責任。”

邱愛婷近日將協助韓女士與國能協商,盼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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