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買拍賣屋1年無法入住 前業主拒搬盜水電欠債

(怡保30日訊)買下二手屋卻面對前屋主不但不願搬走,還非法盜用電源窘境的私人秘書,促請國家能源公司盡快採取行動對付有關前屋主,以免釀成意外發生,導致人命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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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務邊的女事主張秀凌(30歲)是於2017年11月通過銀行拍賣,買下單層排屋,但在一年後仍無法入住。
張秀凌今日在民政黨霹靂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植曠榮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她是於去年5月完成屋子的買賣合約,不過之後卻發現前屋主不但不願意搬離,還盜用水供和電供,甚至拖欠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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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是在買賣合約手續完成後,即去年9月到國能和水務局轉換用戶名字時,才發現前屋主拖欠水電費。對方是於2017年11月最後一次繳付電費,如今已累積高達1827令吉的電費,至於拖欠的水費則達805令吉95仙。
欠逾千電費國能未割斷
“當時,國能和水務局的職員建議我等待前屋主償還拖欠的水電費後,才進行用戶名字轉換手續,不然我會被牽涉其中。”
她表示,後來發現前屋主盜用水供和電源。她曾針對前屋主不願意搬遷、拖欠水電費和盜用水供和電供的問題,多次與對方交涉,雖然對方承認盜用水電供,但最後談判還是以失敗收場。
她指出,這段時間,她一直與國能和水務局保持聯繫。在她的積極交涉下,最終水務局於今年1月切斷前屋主的水供,而國能卻遲遲未有行動。最終,國能指會在下週採取行動。
她說,盜用水電供是危險的行為,並會導致財產和人命的傷亡。因此,她於今年8月27日針對前屋主盜用電供的事情向警方報案。
此外,她表示,她早前也曾針對前屋主不願意搬遷而報案,並通過正規的方式申請庭令。
她說,目前與父母同住的她,當初買下這間二手屋是要自己住。然而,原本以4萬餘令吉買下的屋子,如今卻因為各種費用而導致最終付出6萬餘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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