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私養受保護禽類 女子被捕

(古晉5日訊)華裔女子在未持合法准證下,於住家內私養63只受保護禽類及11只烏龜。警方接獲情報後與森林局官員聯手展開突擊,把女子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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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普通行動組指揮官拿督許國振今日在普通行動組總部向記者透露,指當局昨早10時許,與砂森林局官員前往石隆門到羅港路大段巷某住家展開突擊。

他指,警方在37歲華裔女子住家範圍內發現8個巨大鳥籠,內有63只稀有且受保護禽類,包括多個品種的鸚鵡、白鷳、紅腹錦雞、孔雀等,以及11只烏龜,總值約9萬202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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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求女子出示飼養及擁有准證時,她因無法出示而當場被捕,所有動物交由森林局官員帶回進行調查。”

警方援引1998年砂野生動物保護法令調查女子,任何殺害、保存、售賣或購買受保護動物者,將受到法律對付。一旦定罪,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不少於2萬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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