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禁辭職議員5年內再競選 阿莎麗娜:應修正 

(八打靈再也10日訊)下議院前副議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認為,應修正禁止國會議員在辭職後5年內不得再競選國會議席的聯邦憲法條款,以避免憲法危機。

阿莎麗娜也是執業律師,她指出,現有的修憲法案限制結社自由,將賦予政府廣泛的權力,在未嚴格定義反跳槽法的情況下修正聯邦憲法第10條款,將過於寬泛和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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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麗娜昨晚在推特上寫道:“為何不在週一也修正聯邦憲法第48(6)條款,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憲法危機。”

聯邦憲法第48條闡明國會議員失去議員資格的條件,而第48(6)條款則闡明,國會議員一旦辭職,在辭職的5年內不得再出任國會議員。

指罷免選舉是真正民主

阿莎麗娜今早在推特上重申,罷免選舉是最好的補救方法,“選民將決定黨選人民代議士的去留,賦權選民,不是政黨,不是政府,那是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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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曾於3月24日在國會下議院指出,下議院將在4月11日召開特別會議,以提呈反跳槽法案。

不過,旺朱乃迪於4月7日與希盟領袖會面後說,原訂於4月11和12日舉行的國會下議院特別會議變成只是提呈2022年憲法修正案。

報導也說,內閣不同意在4月11日的國會下議院特別會議中提呈反跳槽法案,這項法案將會在跳槽的定義方面進行更多研究後才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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