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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賽2年處罰過分” 納吉建議:李梓嘉賠償即可

(八打靈再也22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建議大馬羽總找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處理他們與羽球男單一哥李梓嘉之間的爭端。

他今日在臉書貼文表示,大馬羽總並非一家商業公司,而是一個提升大馬羽球水準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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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國家已經成為世界體壇批評的焦點和對象,因為(羽總)決定被認為不合理,他們的決定充滿了嫉妒和自我毀滅。

“禁止李梓嘉2年不能代表國家是一個過分的處罰,因為運動員的職業生涯是很短的。”

納吉說,他瞭解到李梓嘉要離開大馬羽總的原因是他已經有本身的贊助商,同時要有自己的教練,也理解大馬羽總很失望,因為他們從李梓嘉13歲開始就投入大量的資金訓練他。

“但大馬羽總不是一家要取得投資報酬的商業公司,他們的使命是提高國家羽球運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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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曾經是男單世界第一的前大馬國手羅斯林1996年離開國家隊時,曾被要求賠償6萬8000令吉,但沒被禁賽,因此他建議大馬羽總或許可以嘗試與李梓嘉、吳堇溦以及他們的贊助商協商,要求合理的賠償作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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