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禁煙告示須貼顯眼處 夠大不怕罰

(吉隆坡17日訊)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Vape)和水煙(Shisha)也被列入明年開始執行的非冷氣和開放式餐廳禁煙令內。餐飲業者也受規定在顯眼處張貼40公分x50公分的禁止吸煙告示牌,否則將會被罰款不超過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半年。

Advertisement

針對電子煙及水煙被列入禁令,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指出,除非顧客可以證明他們所使用的煙草產品不含任何尼古丁成分,否則衛生部環境組執法官員同樣可以採取行動。

李文材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召開記者會時,針對衛生部宣布從明年1月起落實禁煙政策一事和進展,發表上述談話。

ADVERTISEMENT

餐廳禁設吸煙區

他指出,無論是非冷氣和開放式餐廳都不允許設立吸煙區和吸煙亭,如果業者這樣做,已經屬於違規並會面對罰款。

“若餐飲業者面對冥頑不靈煙民在食肆內吸煙而又束手無策,我促請業者撥打熱線(03-88924530)聯繫衛生部執法官員前往取締。”

他說,如果煙民真的要吸煙,他們可以到離禁煙區10尺以外的空曠地區。

派執法員取締禁煙區

衛生部環境組共委派5008名執法組人員,負責在禁煙區內進行取締工作;而在州和縣衛生局也各別有負責的執法官員駐守。

李文材說,禁煙政策也規定相關的餐飲業者在顯眼處張貼40公分x50公分的禁止吸煙告示牌,否則將會被罰款不超過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他說,禁煙政策的違規者最高罰款1萬令吉。

首半年教育業者煙民 落實後半年取締罰款

李文材提醒餐飲業者除了有責任禁止顧客在店內吸煙,也不要為他們提供任何煙灰缸用具,因為這是不對的。

“不過,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儘管禁煙政策尚未落實,但已有不少業者主動在店內貼上告示牌,這是一件令人感到振奮的事。”

他表示,這項政策落實初期的6個月內,是以教育方式訓導業者和煙民,並不會立刻給予罰款;倘若他們依然是冥頑不靈,不把禁煙當一回事,那麼執法官員就會採取行動。

“在禁煙政策開始的6個月內,我們會加倍實行工作,接著執法組會定期監督和執行。”

他表示,執法組的目的並非在於執法,而是要獲得公眾的合作,讓非煙民去教育煙民如何減少或不要在禁煙區內吸煙。

為戒煙民提供醫療

他說,衛生部也為有心戒煙的民眾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他們可以到相關診所尋求治療。

他指出,截至目前,衛生部與州教育局已針對禁煙政策舉辦63項匯報會,餐飲業者在對話會上所關注的情況是:該部是否會對在店內吸煙的煙民採取行動,若是這樣,業者該如何解決?

有些業者更擔心衛生部會在落實禁煙政策後,進而也禁止餐館售賣香煙,不過李文材表示,禁止售煙又是另外一個探討的課題。

“有些國家已經落實禁止售煙,但是馬來西亞沒有。”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