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布條沒市會貼紙‧雪民聯“非法”賀蘇丹

(雪蘭莪‧巴生)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於12月11日慶祝63歲華誕之際,一名雪州子民揭露巴生市區近期出現一些相信是來自州政府的祝賀布條,但這些布條卻沒貼上獲得巴生市議會批准的“臨時廣告准證”貼紙。他質疑州政府知法犯法,並指責州政府送給殿下的是“不合法”的祝福。

《光明日報》記者接獲一名讀者投訴後,前往瞭解有關詳情,發現主要懸掛在巴生舊橋的逾30條祝賀布條,全都沒貼上市議會發出的合法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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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察,有關布條注明是來自雪州政府的祝賀,並印上雪州的徽章,祝賀殿下63歲華誕“長命百歲”。

據這名讀者指出,市議會早前抨擊阿窿非法在市區亂貼廣告,但現在卻任由疑是不合法的州政府布條到處充斥。他認為,市議會持有雙重標準的做法,對市民非常不公平。

斥市會雙重標準

“從殿下早前發表的一些言論,可見殿下是位開明且有遠見的君主,若讓殿下知道州政府竟送上‘不合法’的祝福,是何等的諷刺?希望相關單位關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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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所知,這些布條是於約一週前開始張掛。起初他並不以為意,後來每天經過舊橋時,因塞車而意外發現這些布條都沒貼上市議會的合法貼紙;他覺得,當局的做法不合理,明顯有“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嫌。

據瞭解,張貼廣告隸屬地方政府的權限,所有廣告無論是布條或海報,都需在懸掛和張貼前,向縣市議會付費申請;一旦廣告獲得批准,市議會就會發出相關貼紙,證明有關廣告的合法性;若是沒貼上貼紙,就屬不合法。

有關合法貼紙印有屬於地方的徽章,注明是“臨時廣告准證”,並有編號和寫上有關廣告合法張掛的期限。

事先知會即可

執政者無須貼紙

針對雪州政府擬獻上“不合法”祝福予殿下一事,巴生市議員林立選受詢時指出,根據市議會執照小組的解釋,執政者的祝賀廣告向來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貼紙,惟需事先通知當局,並只能依照當局所規定的地點,張掛廣告。

因此,他說,州政府的祝賀布條雖沒貼上貼紙,但絕對是合法的,州政府並沒持雙重標準或知法犯法。

“據知,執政者的祝賀布條,包括佳節如農曆新年、開齋節、屠妖節等的祝賀,都無需申請貼紙;不過,為了避免亂貼廣告而影響市容,事前必須知會地方政府。”

他希望民眾釐清事件,不要對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產生誤會;同時,他也呼吁市民奉公守法,在張貼任何廣告前,必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否則將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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