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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孫4人被殺再燒屋案 被告送精神評估

(巴生25日訊)雪州丹絨士拔新村祖孫4人被殺再燒屋案的38歲聾啞被告江昌興今日被帶上推事庭第四度過堂時,推事批准被告辯護律師林進發申請,將被告送往怡保紅毛丹精神病院接受30天精神評估,並擇定案件5月25日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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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進發在庭上指出,根據曾兩次探望兒子的被告母親說,被告近日精神狀況每況愈下,經常出現幻听和幻覺,急需治療。

他表示,被告聲稱有一把聲音一直在他邊說“你是大王,不必理會其他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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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被告早前便出現這種症狀,家人並不以為意,他唯有服食止痛藥舒緩疼痛。

他強調,患病不就醫肯定加重病情,而被告可能患上精神病,必須有適當的藥物治療。

因此,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342(3)條文,申請先讓被告到精神病院作精神評估,等報告出爐才評斷是否適合上庭審訊,況且此案的一些化學報告也未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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