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險展開漂白活動 僱主2個月內註冊免罰

(吉隆坡2日訊)馬來西亞社會保險機構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莫哈末阿茲曼指出,大馬社險機構將於5月1日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漂白月活動(Bulan Pemulihan)。
“僱主能夠在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現身到社險機構注冊,我們將為他們豁免徵收延遲利息(FCLB)及罰款。”
他說,此前的漂白月活動都僅維持一個月,而這是社險機構首次實施為期兩個月的漂白月活動,目的是讓僱主有充足的時間和機會在疫情後注冊他們的僱員並為業務運營做出貢獻。
他呼吁所有尚未注冊及繳款的僱主,爭取在這兩個月之內前往全國任何一個社險機構辦事處,或瀏覽社險機構網站Portal Assist或撥打社險機構熱線1-300-22-8000以詢問詳情並完成注冊手續。
他強調,社險機構將會在漂白月活動結束之後,於7月展開第14屆“偵查行動”(Ops Kesan),並派發超過500名官員到全國各地偵查,以確保我國的員工獲得社會保障。
第14屆偵查行動旨在確保所有僱用至少一名僱員的雇主根據1969年僱員社會安全法令(第4條法令)及2017 年就業保險系統法令(第 800法令)向該機構注冊。
根據社險機構的記錄顯示,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大約有 115 萬雇主根據第4法令向社險機構注冊,但活躍繳款人(即在 12 個月內至少繳款一次)的僱主數量為 57萬3390名,在職員工(12個月內至少繳納一次)為931萬人。
莫哈末阿茲曼表示,自 2019年1月1日起,只有120萬名外勞,也就是在我國合法工作外勞的52%向社險機構繳款。而自 2021年6月1日,我國提供本地員工社會保障以來,僅有2萬8808名本地員工完成注冊和繳費。
根據以上數據,社險機構認為,仍有許多僱主尚未注冊僱員及繳款。
該機構強調,未能對公司及其員工注冊是一種違法行為,可能會受到罰款和起訴,其中徵收的罰款數額可高達5千令吉。
此外,未向該機構注冊或付款的公司也需繳付每年6%的延遲利息(FCLB)。如果僱主在法庭上受到指控並且被定罪,他們可以被判處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或最高2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從019至2022年,社會機構總共向未注冊公司和僱員的僱主發出了8734張總值267萬令吉的罰單,並根據第4法令和第 800法令發出了 9276宗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