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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迷思合理化性暴力 #MeToo受害人有苦難言

文◆利楚兒《明報》

不被信任——男性往往被假定有能力保護自己,引致他們的性暴力經歷可能不被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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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MeToo越演越烈,越來越多遭受性侵犯的受害者站出來舉報。

有人同情受害者的遭遇,但亦有網民留言評論“當晚就應該去報警”、“他/她在說謊”、“她穿著暴露”,更質疑受害者為什麼當年不說。

這些“強暴迷思”淡化或合理化性暴力,對強暴行為存有錯誤想法和偏見。

性侵受害者為何當刻不發聲?又應否趁這一波#MeToo站出來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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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

臨床心理學家鄭寶君。

精神科黃宗顯醫生。

(香港訊)“強暴迷思”(rape myth)是大眾對強暴受害者的誤解,例如“穿得性感才會被性侵,受害者有責任”。

精神科專科醫生黃宗顯表示,這些指控可能會影響受害者情緒,甚至責備自己,感到內疚、羞恥,或覺得沒有人會相信自己的經歷,因而選擇不將事件告知他人,令負面情緒堆積。

將事發原因歸咎於受害者

“社會對性暴力存有迷思及偏見,有時將事件發生原因歸咎於受害者,認為他們沒有盡責任保護自己,大大減弱受害者主動求助意欲,甚至會內疚、自責。”

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表示,有不少個案事主反映,曾因身邊人忽略、質疑、責怪等負面反應而感到受傷,甚至令他們不敢再向人透露性侵經歷。不恰當的回應或會對受害人造成更大傷害,身邊人對受害者無條件的支持、陪伴、聆聽和鼓勵,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幫助。首要做的是照顧受害者的情緒,而非分析事發經過。

怕被報復——若是涉及職場上權勢關係的性侵,受害者可能因為害怕被威脅、報復而不敢說出自己的經歷。

受害者內疚羞恥不敢發聲

要說出被性侵並非簡單的事,臨床心理學家鄭寶君補充,“性”在傳統社會難以宣之於口,令性侵受害者選擇不說,“有別於被人搶劫、交通意外去報警,遭遇性侵那種內疚和羞恥感是近距離且強烈。”

我們從小到大被教育“性”和“愛”是有關聯,但性侵是將性與愛割裂。對受害者而言,性侵經歷衝擊其價值觀、安全感,以及對世界的認知,尤其是涉及親屬、職場上權勢關係的性侵,因害怕被威脅、報復令受害者有苦難言,引致無法在安全環境下說出經歷。

“為什麼當時不反抗、不懂拒絕?”這類質疑,常常在#MeToo事件中被提出。莊子慧表示,當一個人遭受性侵時,未必能夠即時做出理性的分析。

“遇到突如其來的狀況時,

腦袋可以一片空白、身體僵硬而不懂反抗,都屬自然反應。

鄭寶君補充,當遭遇創傷事件如性侵、

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時,

身體會自動啟動4F反應:

戰(Fight)、逃(Flight)、

僵(Freeze)、討好(Fawn)。”

受害者是否願意談及性侵事件,因人而異,黃宗顯解釋,每個人對創傷事件的心理應對機制不同。有些人會不斷地述說事件的經過,或是高調公開性侵經歷;有些人拒絕重提、避而不談;有些人會當作沒事發生,生活如常;亦有些人會理性分析事件。

是否公開經歷屬個人取捨

受害者要不要趁着這波#MeToo行動站出來舉報?鄭寶君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也有權利選擇是否公開自己難過的經歷,是個人的取捨,沒有應不應該,“你可以欣賞或羨慕他們說出來的勇氣,但如果你還沒有準備好說出來,這並不代表軟弱,只是大家有不同的考慮,無對錯之分。”

受害人要尊重自己的需要,有人需要更多私隱,有人需要爭取公義。 “每個選擇都有它的‘辣’度;想爭取公義,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換來無情的網絡留言;選擇保護自己私隱,則公義可能未能彰顯。”

而社會大眾應該對願意站出來的受害者給予支持,讓他們爭取應有的公義。

從出現不同徵狀到適應

受害者經歷3心理階段

性侵受害者,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創傷反應。

精神科學者Burgess和社會學家Holmstrom在1974年提出“性侵創傷綜合徵”(Rape Trauma Syndrome,RTS),描述性侵受害者情緒和心理不適的徵狀。

受害者一般經歷3個心理階段:急性階段(acute stage)、向外適應階段(outer adjustment stage)、回復正常階段(renormalization stage);由起初出現許多不同徵狀,到逐漸適應,但中間可能會出現解離狀態,最後將事情或情緒慢慢整合,回復至較少負面情緒的階段。

精神科專科醫生黃宗顯表示,RTS未被納入世界衛生組織編製的《國際疾病分類》(ICD),並非正式醫學名稱,但與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CPTSD)有類似之處。

類似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

CPTSD已列入《國際疾病分類》成為正式診斷的疾病,患者經歷一個或一連串具有極其威脅的壓力事件,並長期或重複暴露於該類事件,例如酷刑、長期家庭暴力、多次被性侵、反覆發生童年性虐待或身體虐待等。

CPTSD與創傷後壓力症(PTSD)的主要分別是,前者因重複或多次創傷事件而造成,後者通常是單一創傷事件所致。創傷事件發生後,PTSD患者會出現侵入性徵狀(intrusion symptoms)持續超過1個月,譬如不斷憶起事件或出現回閃(flashback),或會逃避接觸與事件有關的人物、地點、情境,避免勾起回憶,以及出現負面或麻木情緒等;至於CPTSD除具有一般PTSD徵狀之外,患者也會出現情緒不穩、對個人想法負面、維持人際關係有困難等徵狀。

多重創傷增加CPTSD風險

性侵受害者的創傷反應,不一定會發展成PTSD或CPTSD,要視乎個人心理狀態,事後如何面對自己情緒等。某些因素令人較容易患上PTSD,包括生理上對創傷事件反應較大,令腦分泌出現不正常的改變,又或者童年不愉快經歷,以及創傷、性格、遺傳因素等。童年創傷、經歷多重創傷、傷害由關係密切的人造成等因素,都可能增加患CPTSD的風險。

最嚴重長達58年

平均延遲3.8年才求助  

根據風雨蘭2000年至2018年上半年度的報告,性侵受害人平均延遲約3.8年始向風雨蘭求助,其中逾一成受害人延遲10年或以上,最嚴重的個案更長達58年。

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表示,部分受害者遭性侵時年紀小,不懂得界定性暴力,亦不知道如何處理。此外,缺乏合適的聆聽者,不知道有哪些資源和服務可以幫助他們,擔心透露被性侵會帶來負面後果等,都是阻礙受害者將事件揭露的原因。

男性受害人更難啟齒

當中,男性受害人往往更難啟齒。男性往往被假定更有能力保護自己,或被誤解有生理反應等於同意。

她強調,侵犯過程中的生理反應,並非當事人能夠控制,卻經常被演繹為“同意”甚至浪漫化有關侵犯行為,使當事人更自責及懷疑自己;加上,大眾對性別刻板形象,男性受害者更害怕被嘲笑,認為自己不符合社會期望的陽剛氣質,因此當遭遇性暴力後,願意求助的男性比女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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