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社媒認識 錄下過程 已婚男雞姦少年

(檳城27日訊)網絡世界步步驚心,一名14歲少年一時不察被從社交媒體上認識的已婚男子雞姦、強逼手淫,過程更被對方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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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地庭今日提控這名33歲男子阿曼嘉拉魯迪,他共面對3項指控,皆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

首及次控狀指被告於去年12月份下午1至3時,在發林玫瑰園組屋一單位雞姦一名14歲少年,以及強逼該少年為其手淫,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d)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必須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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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項指控指被告在上述時間及地點,使用手機把有關過程錄影下來,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5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必須判處監禁不超過30年及鞭笞不少過6下。

下月23過堂

被告是在本月20日被捕,今日首控上庭。他否認有罪,目前還未聘委辯護律師,其幾名親友一大早到來法庭了解其案件。

被告今日求情時說,他本身已婚,在銀行工作,每月收入2000令吉,需照顧家庭,希望法庭能給予較低的保釋金讓其保外。

主控官法拉艾妮副檢察司指出,被告與受害者是在社交媒體上認識,兩人也不是親戚或鄰居關係。

地庭法官馬茲迪不允許被告保釋,案訂3月23日過堂,並要求被告在這段期間內聘委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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