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新型冠狀病毒國內地方

確診逃離醫院被抓回 檳男或監半年

(檳城16日訊)23歲巫裔男確診者逃院後被抓回,最終的結果,可能會換來半年的牢監之災。

東北區警區主任蘇菲安說,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69條文(疏忽而可能傳播病毒危害他人)及199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22(B)條文下,展開調查昨天23歲巫裔男確診者逃離醫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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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刑事法典269條文(疏忽而可能傳播病毒危害他人)如被判罪成,可判監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該名逃院的男確診者在昨天晚上被發現後,警員只在現場進行監視預防他逃跑,然後由衛生部官員將他從路邊帶返檳城醫院治療。

據了解 男確診者逃院之後,照片、身份資料在網絡社媒上廣傳,公眾在峇六拜發現他後,通知警方前往調查。

詢及男確診者如何從檳城醫院到峇六拜及他的逃跑路線時,蘇菲安說,由於當時由衛生局官員接手,抵達醫院後他又在隔離病房內治療,警方目前還無法向他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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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治療期結束後,警方會傳召或前往向他錄取詳情的口供。”

至於有關該名男確診者的詳細資料,幾時確診等,蘇菲安表示這些他不便透露,媒體想知得向衛生局查詢。

這名23歲巫裔冠病男確診者,是在昨天下午約3點20分,被醫護人員發現他逃院。

當時他剪斷隔離手環放在病床上,身穿白衣白褲逃出檳城醫院。直到昨晚9點多,警方才在峇六拜警局對面一帶的商店五腳基發現他,立刻通知衛生局前來,將他帶返檳城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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