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確保用戶受惠 國能支持調整成本轉嫁制

(吉隆坡1日訊)國家能源公司支持政府的決定,調整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ICPT),確保用戶繼續受惠於透明與公正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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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總裁兼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阿米爾韓查阿茲占指出,這個始於2014年的機制,不只對電力行業有益,而且適用於波動的燃料價格環境。

“國能受能源委員會監管,並且在受管制的環境營運,包括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正如能源委員會通過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做出的管制,國能將會把燃料的成本與其他發電成本的變化,每6個月調整一次電費單。”

能源委員會今日宣布延長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6個月至2020年12月31日,並且把該機制的每度2仙附加費減至0。能源委員會作為國家電力業監管局,每6個月制定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的計算與方式,並須每6個月獲得政府的批準。

針對不平衡成本轉嫁機制的調低,阿米爾表示,這反映了過去6個月全球實際燃料價格的降價。從2020年1月至6月,根據2018年至2020年的第二監管期(RP2)基本關稅所規定的燃料價格基準,燃料價格下降的幅度與實際的燃料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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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0年1月至6月,平均適用燃煤價格(Applicable Coal Price, ACP)處於每公噸(MT)69.50美元,而關稅基準所設定的燃煤基準價格是每公噸75美元;同時期,天然氣價格是每百萬英熱(mmBTU)26令吉60仙,比基準電價的每百萬英熱27令吉20仙低。

“燃料價格的波動不會即時反映在消費人的電費,因為燃料價格走向有大約6至9個月的調延時間,隨後才會對能源領域造成影嚮。”

因此,他說,當燃料價格低的時候,消費人卻只能在12個月後因為燃料費的降低,獲得降低的電費。同樣的,如果燃料價格上漲,它也會在之後對用戶帶來影嚮,並且讓系統有時間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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