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確保工人宿舍修正案有效 職總籲政府今起執法

(吉隆坡31日訊)馬來西亞職工總會(MTUC)強調,為了確保《1990年工人宿舍及設施最低標準法令(第446條文)2019年修正法案》是有效的,政府必須從9月1日起全面且嚴格地執行。

《1990年工人宿舍及設施最低標準法令(第446條文)2019年修正法案》於去年7月在國會通過,原訂今年6月1日生效,但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於5月杪宣布9月1日起才全面執法,給予僱主3個月的寬限期作準備。

Advertisement

職總秘書長索羅門指出,3個月寬限期今日屆滿,有關當局,特別是人力資源部,必須

從9月1日起迅速執行涉及工人生活條件的新法案。

他說,既然政府已給予足夠的時間去遵守,絕對不能向僱主的任何借口妥協。

“職總強烈呼籲人力資源部,不能允許僱主以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財務缺陷,作為延遲執行的理由。”

ADVERTISEMENT

他說,雖然僱主獲得3個月寬限期來改善工人的生活條件,但令人遺憾的是,自修正案於去年通過以來,沒有看到僱主為解決工人的惡劣生活條件而採取任何重大行動,特別是外籍勞工依然繼續生活在擁擠與骯髒的工作地點或租住的公寓或排屋。

“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早前已表明,惡劣的生活環境有導致新冠肺炎感染群出現的風險,而吉隆坡就曾有建築工地曾爆發感染群,然而依然有很多僱主忽視這個問題。”

“我們發現有僱主強迫多達15至20名工人同住在少於1000平方英尺、只有一或兩間浴室的公寓或排屋,有些的生活環境甚至更惡劣。”

索羅門指出,早在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之前,我國外勞惡劣的生活環境也已經明顯違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低水平的住宿條件是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確定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之一。

“很多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將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的指標作為基準,而這可能會給那些沒有為外籍工人提供體面居住環境的僱主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馬來西亞政府和僱主不應該輕視外籍工人的生活條件。”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