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確保司委會獨立履職 統治者提出司法改革

(吉隆坡30日訊)馬來統治者會議提出司法改革,建議由首相委任的5名司法委任委員會(JAC)成員,應交由律師公會、砂拉越州律師公會、沙巴法律協會以及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進行委任,確保司法委任委員會能夠獨立履行職責。

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端姑慕里茲殿下表示,只有通過這種方式委任司法委任委員會成員,才會確保委員會的成員更加平衡,不會帶來任何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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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慕里茲主持在國家王宮召開的第260次統治者會議次日會議發表禦詞時指出,目前馬來西亞委任法官的程序存在弱點,是可以改善的。

改善委法官程序弱點

“司法委任委員會在建議委任法官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司法委任委員會的成員資格,對於確保司法委任委員會繼續能夠展示正直和有才幹的法官至關重要。”

目前,司法委任委員會有9名成員,其中4人是目前擔任高級職位的法官,而其他5名成員則是由首相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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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司法委任委員會獨立履行職責,朕建議司法委任委員會的5名成員的任命不要由首相委任,並交由其他一些機構,例如律師公會、砂拉越州律師公會、沙巴法律協會以及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進行委任。

5成員任命不由首相決定

“通過這種方式,司法委任委員會的成員將更加平衡,不會帶來任何一方的利益。”

端姑慕里茲也建議,通過政府、現有司法委任委員會成員和上述法律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商,重新評估司法委任委員會結構。

“如果這一切得以落實,朕有信心司法委任委員會能夠更有效地履行職責,使大馬法官的選任成為品德高尚、透明公正的法官。”

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左起)與森美蘭州最高統治者端姑慕里茲前往出席第260次統治者理事會會議。

 

出席统治者会议的有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右五)、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右四)和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左二)。

統治者諭令貫徹團結

領袖勿煽動種族宗教課題

馬來統治者會議諭令,新政府貫徹團結一致的精神,沒有領袖再挑種族或宗教課題來煽動民心。

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端姑慕里茲殿下主持馬來統治者會議上發布禦詞呼籲,新政府必須鞏固國家原則,特別是其中的“維護憲法”和“尊崇法治”兩大原則,確保執法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履行職責時,不會受到任何外力影嚮。

確保執法司法不受外力影嚮

殿下希望新政府能夠在多元宗教、種族和文化的大馬人民之間,貫徹團結一致的精神。

殿下希望不會再有領袖為了煽動社會而挑起種族或宗教的課題。

“我呼籲新政府盡量妥善地把握機會,領導國家更上一層樓。”

殿下恭賀所有在第15屆大選勝出的國州議席候選人,也恭賀甫受委的首相、各州州務大臣。

“這些都是任重道遠的職務,這些領袖能夠引領國家往前邁進。”

殿下認為,他們肩負這麼責任重大的角色,必須根據“國家原則”中的各項原則治理國家。

殿下說,國家原則(Rukun Negara)已經於1970年獲得第4任國家元首所承認,新政府應該支持及鞏固國家原則。

殿下指出,國家原則所涵蓋的精神與價值必須成為所有人民秉持的做法和態度,而不是僅僅成為一份讀物而已。

“因此,我建議,在各項適合的場合,可以宣讀國家原則。所有領袖應該領導宣讀國家原則,而不是交由年輕人宣讀。”

應由領導宣讀國家原則

殿下指出,此舉證明政府認真看待把國家原則作為大馬人民的基礎和指南一事。

“在這次的會議中,我想從國家原則的五大原則中,特別談談其中兩大原則,也就是‘維護憲法’和‘尊崇法治’,這兩項原則對非常重要,可以確保執法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履行職責時,不會受到任何外力影嚮。”

第260次統治者會議次日會議

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今天出席在國家王宮召開的第260次統治者會議次日會議。

會議由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端姑慕里茲殿下主持;上一次的統治者會議(6月29和30月)則由玻璃市拉惹端姑賽西拉祖丁殿下主持。

掌璽大臣拿督斯里賽丹尼爾發表文告指出,經濟策劃部總監拿督諾阿茲米在會議中匯報了關於國家經濟的最新情況,總警長丹斯里艾克里沙尼和代國防衛隊首長丹斯里莫哈末阿斯哈汗,則在會議中分別匯報了國家安全和國防的情況。

會議已經討論了有關委任政府機構領導人的事項,包括公共服務委員會(SPA)副主席,高庭法官以及江沙馬來學院(MCKK)理事會成員的任命。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左起)在第260次统治者理事会会议上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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