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

碧根鮑華涉及行賄 但已錯過起訴時效

(蘇黎世26日訊)國際足聯週四官方消息稱,足聯獨立道德委員會裁定,碧根鮑華、特奧-茨萬齊格和霍斯特-施密特,曾在2006年德國世界杯存在行賄腐敗行為,但根據《國際足聯道德規範條例》(FCE)第12條的規定,上述3人因起訴期限屆滿將不會被起訴。

國際足聯獨立道德委員會對碧根鮑華等人違規行為的調查始於2016年3月22日,3人涉嫌在2002年代表組委會向時任足聯執委會委員哈曼行賄1000萬瑞士法郎,違反了《國際足聯道德規範條例》的第27條規定,而這筆款項與2002至2006年間足聯批准向世界杯組委會撥款2.5億瑞士法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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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計算有效時限時,國際足聯獨立道德委員裁定,針對上述官員違規行為的指控,開始時間不應該基於整個行賄過程的持續時間(直至2006年),而是應當基於每個人違規行為的確切時間點。

因此,國際足聯獨立道德委員會裁定,針對碧根鮑華的起訴有效期已在2012年到期,而茨萬齊格和施密特的起訴期限也在2016年到期,所以在參考《國際足聯道德規範條例》第12條的規定,他們將不會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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