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砂:21歲以下須符條件 臨時證件發放無國籍者

(古晉9日訊)砂總理署決定將在權力範圍內,為符合條件21歲以下的無國籍者發放臨時證件,以協助他們獲得教育及醫療設施便利。

砂婦女、兒童與社區和諧部長拿督斯裡花蒂瑪阿都拉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強調,雖然根據聯邦憲法第15A條文下,授予馬來西亞公民身份的權力屬於聯邦政府,但砂內閣已決定在其權力範圍內,向這些不幸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以幫助無國籍兒童在砂拉越享有教育及醫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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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接受教育享醫療設施

她表示,砂政府意識到在砂拉越數宗涉及無合法公民證件之議題,這些人通常被稱為“無國籍者”,他們也無法接受教育和享有醫療設施的機會。

她說,享有基本醫療和教育設施是一項基本人權,任何人都不應被剝奪這些權利。眾所周知,如果沒有必要的證件,一個人將面臨享用這些設施的問題,尤其是無國籍孩童。

花蒂瑪阿都拉強調,此做法和簽發臨時證件的目的,只是為了支持與協助無國籍者得以在砂拉越接受教育和享有醫療設施。此舉並不代表或任何形式的承諾以獲得馬來西亞公民身份的手段。畢竟,砂政府清楚知道這是屬於聯邦政府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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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上述申請將由聯邦憲法第15A條文下砂公民權特別委員會負責,所以有關委員會會負責審查申請,以便無國籍申請者獲得臨時證件,進而協助他們在砂拉越獲得教育及衛生設施,但絕非是獲得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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