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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土著與非土著結婚產子 巴魯比安:孩子應享砂土著權益

(古晉18日訊)砂拉越全民團結黨實蘭溝區國會議員巴魯比安認為,本地砂拉越土著和非土著結婚後,生下的孩子也應擁有成為砂拉越土著享有的基本權益。

巴魯比安今日發文告指出,中央和砂拉越州政府應該針對上述事件考慮修改聯邦憲法、州憲法和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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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孩子的父母是道地砂拉越土著,(父親或母親)與非土著結婚生下孩子理應也是砂拉越土著,這是很正常的事。”

他說,由於這些跨族婚姻的孩子身分特殊,導致他們在父母逝世後,未能向土地局申請繼承父母留下的土著保留地。

“根據土地局規定,只要父親是土著,他的孩子也將被視為是一名土著,該名孩子也自動擁有土著保留地的繼承權,但近來有關當局似乎改變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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