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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區住宅拖6年沒竣工 逾百購房者和平請願

(吉隆坡3日訊)“還要我們等到幾時?”位於沙叻秀新村的直轄區住宅(Residensi Wilayah)興建6年仍未竣工,工期嚴重延誤超過908天,逾百名購房者今日在工地外高舉橫幅及大字報展開和平請願!

上述直轄區住宅於2018年開始興建,據購房者透露,最早一批購房者於2018年2月22日簽署了買賣協議(SPA),之後我國因冠病疫情落實行管令,房屋與地方政府部授予發展商36個月及另外168天的延工許可證(EOT)。對早期的購房者而言,所謂的空置房屋擁有權(Vacant Possession)的日期是到2021年8月8日,然而,截至2024年2月3日,延工時間已達9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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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購房者為了保障自身利益,於2023年5月成立沙叻秀公寓業主協會,有逾600間單位購房者加入該協會,即超過50%的購房者。

沙叻秀公寓業主協會主席廖勝保召開記者會指出,這長時間的延工期間,已造成逾千名購房者陷入經濟困難,因為他們每月需償還房屋貸款的利息及當前住宅的租金,有者的房屋貸款利息甚至達到每月1300令吉,因此陷入嚴重的財務困難。

可負擔屋變難負擔屋

他說,由聯邦直轄區局(JWP)發起的“可負擔房屋”(直轄區住宅的前稱),如今已變成大家“不可負擔的房屋”,甚至加重大家的經濟負擔。他們希望政府能夠給予幫助,並由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委任第三方為項目審核人員,讓購房者能夠瞭解這項工程的詳情及不斷延工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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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馬公司委員會的調查顯示,發展商自2019年開始,就再也不曾提交審計報告,讓我們無法瞭解該發展商是否有能力去完成這項興建工程。”

他說,該工程已被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列為“病態工程”(Projek Sakit),他要求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及聯邦直轄區部採取更嚴厲的方法,以確保發展商能夠瞭解未能按時交付項目的後果,同時解決“爛尾樓”的問題。

他表示,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一直以來不斷幫助購房者監管有關工程,並不時到現場考察,他們也十分感激該部的協助,但他們認為該部還需加大力度去管制。

無論如何,他透露,房屋與地方政府部也通知購房者,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部長倪可敏已於今年1月10日向發展商發出一封信函,並援引1966年房屋發展(控制與執照)法令(118法令)第11條文向發展商發出6項指示,其中包括該公司在收到信函後的6個月內需交付空置房屋擁有權,並在30天內申請房產證書(SiFUS)。

他說,有關消息也令人鼓舞,因該部此前從未援引118法令制定具體、明確和可執行的指示。

蔣震瑋:加劇經濟負擔

房貸房租佔收入80%

購屋者蔣震瑋(38歲,房地產經紀)說,現在他正面對嚴重的經濟困難,每月除了需要繳付車貸、房貸和房租,還要養育孩子,光是房貸和房租就佔據他總收入的80%,而他和太太收入都不多。

他透露,2018年時雪隆區有許多房屋發展計劃,他是在多方考量下選擇了沙叻秀新村的直轄區住宅,卻沒想到工程會不斷延工。

“發展商自2018年開始興建房屋,到現在都還沒能完工,我們也不瞭解當中的原因,只能不斷繳付房貸利息。”

他說,如今這項工程已被列為“病態工程”,令他們更加擔心,不知道未來還會變成什麼樣子。

購屋者:繳房貸還要租房

另一名任職教師的購屋者諾阿詩金(39歲)則透露,她是最早一批的購房者,2017年就簽訂了買賣協議,目前在附近的甘榜馬來西亞租房,每月租金800令吉,而直轄區住宅的房屋貸款利息每月就需繳付700令吉50仙。“我購買直轄區住宅的目的是為了自住,當初基於公寓的公設漂亮、地點十分方便,也靠近我的上班地點,所以才會決定在這裡購房,不料卻面對工程遲遲無法竣工的問題,讓我徒增負擔。我希望這項工程能夠今早竣工,讓我們可以盡早辦入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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