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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未成年吸煙優先 衛長:下調罰款注重教育

(吉隆坡28日訊)衛生部長扎麗哈說,衛生部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監管未成年擁有煙草和電子煙產品。

她在2023年公共衛生煙草與吸煙管制法案匯報會上提及,3月時,我們將尼古丁凝膠從毒藥清單中刪除,但在管制電子煙產品還是存有漏洞,我們不希望情況持續下去。因此,我們提出一項法案,把禁煙世代(GEG)先放一邊,確保對煙草產品進行更嚴格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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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18歲以下無法購買或使用其他煙草替代品。任何具有煙草成分的產品,都屬未成年者禁用清單的一部分。

有煙草成分都禁用

法案中定義的吸煙材料是指用於吸煙,含尼古丁、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丙三醇(glycerol)、三甘醇(triethylene glycol)的任何材料或任何材料組合。

扎麗哈表示,衛生部刪除與吸煙設備相關的條文,並納入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管轄。若有關產品與吸煙定義相關,根據第7(1)f條文,這個產品仍屬衛生部的管控範圍,也就是推銷與任何煙草產品、吸煙材料或煙草替代品結合使用的任何產品。除此之外,它都是由內貿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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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扎麗哈說,政府把未成年者購買或使用煙草產品的罰款,從現有的1000下調至500令吉。這是因為比起罰款,政府更注重教育。

根據現有2004年煙草管制法令闡明,未成年者吸煙可被罰款1000令吉,而最新煙草法案則降至500令吉。

“教育非常重要,對我們來說,如果要確保國家戒煙,要做的不只是立法,還有教育。”

“違規者可被處以不超過500令吉罰款,取決於執法官員的自由裁量權。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可被控上法庭,但不是以刑事罪面控。”

總檢長認為禁煙世代條款違憲

扎麗哈聲稱,政府決定刪除“禁止2007年後出生世代吸煙和擁有煙草產品”的條文,是基於總檢察署認為禁煙世代(GEG)條款違憲,並沒涉及其他因素。

她認為,現在最重要的是確保有限管制煙草產品,特別是電子煙。

她強調,從煙草法案中刪除禁煙世代,不意味著它會被完全遺忘。

她表示,衛生部在法案通過後會查看實施結果,包括期間對兒童的影響和吸煙比例。如果我們覺得有必要重新審查禁煙世代,可能那時會帶回來,但不會給出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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