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局調查報告僅5頁‧內政部不滿疑團無答案

洪瑞江(Abdullah Ang)在加影監獄服刑期間卻能自由出入牢房,甚至前往家族工廠辦理業務的特殊待遇,令全國監獄總監聶阿里芬(Nik Ariffin)大為震怒之餘,即刻下令屬下獄官成立一個四人調查小組,專職徹查此事。

全國監獄總監承認這是“我們監獄局的錯誤,不能把發生的事件全部歸咎於洪瑞江……我們必定會追究到底。”

Advertisement

與此同時,反貪污局也基於洪瑞江的“特殊待遇必有蹊蹺”而介入調查,以深入查明洪瑞江是在甚麼樣的情況下,獲得如斯特權厚待。

在朝野眾議員紛紛聲討監獄當局是否實行雙重標準及時任副內政部長梅格朱聶在震驚之中訓令監獄當局儘快提呈調查報告之際,洪瑞江的出獄日期,更成為全國注目的焦點。

被6獄官盤問至遲出獄

洪瑞江的“街頭照片”曝光後的第二日及成為熱門話題之時,他的4年刑期已滿,如期在1989年8月12日出獄。

ADVERTISEMENT

這一天的大清早,加影監獄前擠滿了記者群,等候洪瑞江步出監獄。他的一名弟弟於早上7時駕著一輛寶馬豪華車駛抵監獄,準備接他離開,惟他等至中午時分卻獨自空車離去。

直至下午4時35分,這名弟弟改駕另一輛本田雅廊轎車直驅進入監獄,有意靜稍稍的載走洪瑞江,卻被在場記者發現。記者群在馬路上攔著轎車的去路,洪瑞江只好下車回答記者的連串提問。

原來,原本可在上午11時獲釋的洪瑞江,是因為受到6名獄官的盤問而延遲出獄的時間。

被盤問了數個小時的洪瑞江,拒絕透露有關的詳情。他只是匆匆與記者交談數句,就乘車離開。

洪瑞江出獄了,但是更多的內幕也隨著揭開。報導引述加影監獄局的消息,揭露洪瑞江只是其中一名受到“特別優待”的囚犯。其他有政治背景及名流富豪的囚犯,也同樣得到“特權”。

被揭監獄享有特別優待

這些囚犯除了獲得VIP式的款待之外,有者甚至可在囚室內睡水床,同時也安裝了彩色電視機。更有一名因失信案而服刑的囚犯,可以每天駕駛獄官的一輛Volvo官車,自由出入監獄。

獄卒對此現象,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些“特殊囚犯”與他們的上司都是很親密的朋友,為了怕得罪上司而受到迫害,他們只好隨波逐流。

時任副內長梅格朱聶於8月14日接獲監獄局的調查報告後,翌日向時任首相兼內政部長馬哈迪匯報。他們對這份報告都感到不滿,決定交由內政部成立一個以內政部第一副秘書為首的調查委員會,再度深入調查。

監獄局提呈的調查報告只有5頁,是以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JamaluddinHamid)為首。不過,這份報告卻有好幾個疑問沒有獲得解答。

第一:為何洪瑞江提早被安排參與獲釋前囚犯獄外活動計劃?(根據規定,囚犯服完三分之二刑期才能被選參加該計劃。然而,洪瑞江是於1986年12月12日入獄,卻於1988年3月28日就參加該計劃。)第二:為何洪瑞江出外時,沒有獄卒監視?

是否被發現當天沒有受到監視,或是曾數次沒有受到監視?

第三:為何洪瑞江出外時,沒有穿上囚犯制服?

除了這三大疑點之外,梅格朱聶也質疑洪瑞江是否有向監獄官員行賄而獲得特權,雖然已成為自由人的洪瑞江可以依法拒絕接受調查委員會的盤問。這個重點也將是內政部調查委員會要徹查的其中一個疑團。

約三個月後的1989年11月16日,梅格朱聶終於公佈這份厚達55頁的內政部調查委員會報告。這份報告除列出加影監獄的眾多弊病之外,也指名道姓認定3名獄官必須對洪瑞江事件負責,理應被革職或紀律處分。

被建議革職的兩名高級獄官是加影監獄局長惹瑪魯汀阿都哈密及加影監獄文丁計劃監護官賽夫阿都拉(Saiful Abdullah),而被建議紀律處分者是加影監獄二級獄官阿都阿茲胡申(Abdul Aziz Hussin)。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