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6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旨向公众和业者说明合法且安全使用方式的《非管制车辆和皮卡车载货使用指南》将从4月1日起正式生效。
陆兆福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指南旨在避免道路使用者在相关车辆载送货物时产生混淆,同时确保执法机构能够更一致地执行相关法律。
他说,根据该指南,载重量(BDM)不超过7500公斤的载货车辆被归类为非管制车辆,车主或公司可使用该车辆运输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货物,而无需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申请运营许可。
“然而,若该车辆被用于运输第三方货物并收取租金或报酬,则被视为商业货物运输服务,必须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向APAD申请A类别载货准证。”
至于私人皮卡车,陆兆福指出,车主可以运输属于自己的货物,但前提是相关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安全、不超过车辆载重量,且不会危机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补充,政府也继续维持一项宽松措施,即允许持有D类驾照的人士驾驶空车载重量不超过4000公斤的非管制车辆;目前该驾照的限制为3500公斤。
他解释,这项措施是考虑到车辆在安装货箱或其他额外结构后增加的重量。
另外,陆兆福表示,载重量不超过7500公斤的非管制车辆仍可使用,交通部也将正式确认其合法地位。
针对有公众投诉,即便皮卡车上只载有箱子、楼梯等自身物品,仍被执法人员开罚单,陆兆福强调,运输自己的物品是被允许的,除非这些货物被用于商业用途。
他说,随着该指南的推出,交通部也向警方通知此事。
皮卡车使用管制
1. 私人用途皮卡
允许载送用于日常或个人用途,属于自己的货物
载货条件
• 不得超过车辆总重量或制造商规定的重量限制
• 货物不得超出货斗空间
• 货物必须整齐摆放并固定
• 不得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若符合条件且未改装货斗空间,不会被执法取缔。
2. 商业用途皮卡
若用于商业活动,车辆必须注册为商业车辆,并被归类为非管制货运车辆(载重量少于 7500公斤)
监管要求
• 必须接受交通工具检查服务的定期车辆检验
• 拥有商业保险
• 司机必须持有职业驾驶执照
不允许用于出租或收取报酬,否则需要拥有A类别载货准证。
允许由皮卡运输的货物例子
• 工作设备:梯子、割草机、维修工具
• 小型建筑材料:木材、水管、瓷砖、水泥
• 农业用品:农具、农产品
• 搬家物品:家具、电器
• 与自身业务运营相关的物品
不被允许的行为例子
• 使用私人车辆收取费用替他人送货
• 未持准证为第三方提供送货服务
• 未持 A类别运输准证提供租用货车服务
• 在未取得合法执照下宣传收费搬运服务
违规行为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