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簽蓋運動‧華總吁首相廢內安令

(吉隆坡)華總主席丹斯里林玉唐強調,華總並沒有偏向任何政黨或政治聯盟,他們只是反對過時的內安法令(ISA),並且發起一項自動自發的運動,表達民間的聲音。

同時,他籲請政府即刻釋放所有在內安法令下的被扣留者,如當局有足夠證據大可將他們控上庭,更何況我國當前實行的其他法律,已經足於維持國家目前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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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各州中華大會堂也能夠在州內發起反對內安法令的簽蓋運動,以便把全國華團反對內安法令的聲音傳達給政府。

反對聲趨大應正視

林玉唐今日(週日,10月19日)出席由隆雪華堂、董總、教總、大馬律師公會、廢除內安法令聯盟( GMI)聯合發起《廢除16960年內安法令》聯署簽章運動上致詞時,這麼指出。

他希望,當反對內安法令的聲音越來越大的時候,執政當局必須給予正視,而不能以維持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秩序為理由,繼續保留不合時宜的內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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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我們大談民主,大談人權的時候,如果還繼續允許內安法令無須理由的扣留一個人,那麼所謂的民主和人權就顯得沒有意義了。”

較早時,隆雪華堂會長拿督黃漢良指出,該華堂聯合董總、教總、大馬律師公會及廢除內安法令聯盟,以跨種族的立場,共同發動廢除內安法令的聯署蓋章運動。

“我們希望通過我國各社團的集體民意與力量,共同達致廢除內安法令的目標,進而促成大專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等其他惡行的檢討和廢除。”

他呼籲首相阿都拉親自動議廢除內安法令,並馬上無條件釋放所有政治良知犯,否則就把他們控上庭,以尊重自然公正法則。

“這是首相重新贏得民意和聲譽,並且為國家做出划時代貢獻的時刻。我們密切期待這個時刻的到來。”

公開聘新紀元院長

葉新田:依原先決定

董總主席葉新田指出,新紀元學院聘請院長的問題,將依據董事部原來的決定,即公開應聘院長。

他是受詢及有關新紀元學院院長風波一事時說,董事部將根據程序照樣進行(招聘新紀元院長)。

較早時,葉新田在《廢除內安法令》簽章大會上指出,我國人民必須認識到《內安法令》是一個政治工具,是人治,不是法治。

他說,我國是一個民主和擁有法治的國家,如果政府對有關人士作出“威脅國家安全”的指責,就必須提出確實的證據,將他們控上庭,由法庭進行公開審訊和作出公正的判決,而不是長期拘禁有關人士。

“如果政府無意將他們控上庭,就必須即刻無條件釋放他們,這是現代民主國家所必須遵守的基本法治原則。”

“我們要求政府盡快廢除內安法令,並希望具有開明思想的朝野政黨領袖和國會議員繼續努力,早日促使政府廢除內安法令。”

王超群抨內安令

壓制民意手段惡劣

教總主席王超群指出,內安法令已成為執政當局恐嚇人民、壓制民意的惡劣手段。

“例如政府在2003年強硬推行大多數人反對的英語教數理政策,當時董教總基於國家的利益而大力反對,並籲請政府取消有關的措施,結果政府就恫言要採取內安法令對付董教總,企圖製造白色恐怖,引起人心惶惶,以達到封口的目的。”

他說,教總籲請各族團體踴躍支持和熱烈響應廢除內安法令簽章運動,以向政府傳達民間強烈的意願。

會上,大會邀請內安法令下扣留者家屬表達心聲,其中一名扣留者家屬羅萊拉表示,她丈夫被扣留近7年,她和家人每次到400公裡外的甘文丁扣留營探訪丈夫時,卻只能獲准會面45分鐘。

她說,她丈夫是在說出真話的情況下,遭援引內安法令扣留。她希望人人傳達要求政府廢除內安法令的訊息,直到政府真正廢除內安法令為止。

大馬律師公會秘書林志偉促請首相阿都拉廢除內安法令以成為他的第4項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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