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明包先生

發展商指定裝修承包商 購屋者可向房地部投報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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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指定裝修承包商 購屋者可向房地部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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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0日訊)38歲的工廠員工購買一間可負擔房屋單位,原以為完成裝修後就可遷入安樂窩,無奈卻被強制聘用指定的裝修承包商,他寫信向多位議員投訴不果,怒而向媒體揭發此事。

 

掌管檳州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務的行政議員佳日星,以及執業律師林文明都指出,強制購屋者使用指定裝修承包商是不被允許的行為,建議王先生向警方及聯邦政府房屋局執法組投報。

 

王先生向《光明包先生》申訴,他早前領到新居鑰匙便找來屬意的裝修商準備裝修;詎料裝修商卻遭駐守在入口處的男子擋下,“這裡是我們包的,要裝修必須給我們做!”。

 

“他們說,如果我堅持找外面裝修商,就必須向他們購買沙石、洋灰等。他們賣的材料還比市價高,且還需繳付600令吉垃圾費。”

 

王先生發現,該公寓的其他購屋者也面對同樣問題。“我們向發展商投訴,被告知那是發展商委任的承包商,叫我們直接跟承包商談。”

 

王先生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已7次發電郵向多位議員投訴,但卻未獲任何回复,讓他徬徨無助。

 

針對王先生的情況,佳日星回應說,管制此問題的權限不在州政府,他建議購屋者報警,讓警方調查及採取行動。

 

執業律師林文明指出,發展商可以建議裝修承包商但不能強制,購屋者有權拒絕。

 

他說,發展商的准證及執照是由聯邦政府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所管,他建議王先生向聯邦政府房屋局執法組(Bahagian Penguatkuasaan,Jabatan Perumahan Negara)投報。

 

聯邦政府房屋局執法組的聯絡電話為03-88914356,或到房地部網上投訴系統https://aduan.kpkt.gov.my/aduan-online/entry/aduanperumahan.cfm ,提出投訴。

 

個案2

 

拒繳精明費不准參加校慶 雪教局歡迎事主投報

 

雪州某所華小家長不滿該校向每名學生收取66令吉的“精明費用”,校方表明若不繳費就不允許他們參加校內的節慶如兒童節及教師節等。雪州教育局建議事主向該局投報,讓該局進行調查。

 

周先生的孩子在雪州某所大型華小讀書,他說,該校向來都會向每個學生家庭徵收50令吉作為家協活動基金,但從今年開始,校方卻額外向每名學生徵收66令吉的“精明費用”。

 

“校方還告訴學生,如果沒有繳付該筆費用,所有校內的節慶如兒童節及教師節等都一律不得參加。 ”

 

他說曾就此詢問家協,而所獲的答案是該筆費用是作為管理及維修投影機用途,但他對這答案感到不滿。 

 

“我可以理解家協向每個家庭徵收50令吉費用的作法,但要學生多付66令吉則是不合理的,因為維修及管理投影機的費用應該由校方自己解決,再說,校方不應該‘恐嚇’學生說沒繳費就不得參加學校的節慶,變得我家的孩子現在一上學,就很怕老師向他們要錢。”

 

他說,學校有3000多名學生,如果向每名學生收取66令吉費用,就等於有約23萬令吉的收入,維修投影機是否需要如此龐大的開銷呢?

 

針對周先生的問題,雪州教育局的公共關係部發言人說,因為不清楚該校家協所徵收的費用是否已在家協常年大會上討論或通過,因此建議周先生親自向雪州教育局投報,由該局進行調查。

 

“如果發現該校所收取的費用是不合理的,我們會勸告學校。”

 

周先生可聯絡雪州教育局(03–55186500)或將電郵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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