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傳票給違例車主騎士‧執法員拍照作證
(森美蘭.馬口)馬口大街亂停摩多的騎士及車主有難,執法人員除了發傳票給違例者,也以手機拍錄證據,作為呈堂證據,讓違例者逃無可逃。
今日(週二,4月27日)早上10時許,仁保縣議會派出眾多執法人員到馬口大街兩排商店走廊、葛尼律商店、各區商店走廊及市區,取締亂停放摩多和汽車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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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車沒中招
一些違例的騎士和車主紛紛接獲傳票,被罰款30至50令吉,至於亂停放的腳車,因沒有車牌而被網開一面。
一些騎士把摩多停在商店走廊,甚至是汽車停車位,妨礙行人步行或購物,也導致車主找不到車位停車,於是一些車主把車停在摩多位,同樣令騎士找不到摩多位,大家雀佔鳩巢,怨聲載道。
每名執法員手上都有一架手機,大家把傳票放在違例者的摩多籃或夾在車鏡時,整個過程都互相以手機拍錄,萬一車主不承認或把傳票撕爛,手機錄影就可作為呈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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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傳票的人士申訴,他們並非知法犯法,而是整個馬口市區的汽車和摩多位不足夠,所以他們才被迫把摩多停在走廊。
他們認為,執法員應先給警告信,才發傳票,因為直接發傳票,加重人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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